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破产清算的原因有哪些方面,破产清算的原因有哪些风险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破产原因包括: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企业法人明显缺乏偿债能力;或者存在明显丧失偿付能力的可能性。在上述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偿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已经解散但未进行清算或清算,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依法负责清算的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及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