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不需要法人到场,变更法人可以通过委托办理,办理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以及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等。
一、
变更法人需不需要法人到场
变更法人不需要法人到场。办理法人变更需要向工商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6.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指定委托书;
8.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二、
法人变更后是否要承担以前的责任
法人变更后不需要承担以前的责任。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无需另行说明。如确需出具相关说明,也只需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如果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公司应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承担的,而是公司承担的,法人只处理债务问题。公司法人发生变化,公司在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不能再追究前法人代表的责任。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违反刑法的,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三、
公司法人变更后果有哪些
1.法人的消灭,在新的合并中,原法人被平均消灭;在吸收合并中,被吞并的法人被消灭,在新设式分立中,原法人被消灭;存续分立只是原法人财产或组织的变更;
2.承担债权债务,合并消灭的法人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法人分立时,原法人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前签订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承担。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