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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规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admin6天前792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这样处理的:

(1)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签订了合同,必须按期拆迁;

(2)根据行政诉讼法“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条规定体现了行政行为在行政程序执行中的高效率要求。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律师费是多少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不给补偿款,该怎么办?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不给补偿款,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按照拆迁补偿协议履行给付补偿款。

这类案件属于民事纠纷。案由叫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只要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有效,法院一定会判决支持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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