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承租公房拆迁补偿办法,以及“公房”拆迁该如何补偿补偿款到底归谁所有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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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管公房收回的补偿办法
1、公房拆迁政府是给补偿的,一般都是按照面积进行1:1的补偿,但具体应该怎么补偿,还是要看当地政府的拆迁公告怎么要求和规定。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还有房产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
2、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要注意的是,因为公有租赁房屋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同住人)对该房屋都具有同等的居住使用权,在该房屋拆迁时,拆迁人要解决的也是房屋内原有居住人口的权益。因此,公房拆迁时,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
公房的“同住人”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
2、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3、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
单位公房可以强行收回吗?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很多单位都有公房,从理论上说,无论住了多少年,事业单位都可以强制无条件收回。
不过,单位的员工如果已购买了单位房屋,并取得了房产证,按照规定,该房屋产权已归该员工所有。按理单位是无权再收回该房屋的。但是如果员工在购买该房屋时,与单位签订了协议,对房屋的退还有约定,那么单位就有权收回该房屋,此时买房者就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退还房屋。如果单位并没有与买房者有任何约定或协议,无论是否在原单位工作,单位都没有权力再收回该房屋。
公房危房拆除国家补偿标准2020
一、国家公房拆迁如何补偿
1、一般是按面积1:1补偿。
2、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所有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
3、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公房”拆迁该如何补偿补偿款到底归谁所有
公房,也就是公有住房,其产权归国有,基于我国以往特殊的经济体制,曾有大量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房屋,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公房面临拆迁,公房拆迁如何补偿,补偿给谁也就格外重要。
公房的承租人作为公房使用人,在拆迁中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因此公房承租人的资格认定是首要的。以下京平律师总结了公房承租人认定几种情形。
1、承租人未发生变更的,承租人作为拆迁补偿权益人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
2、公房承租人发生过变更的,如果承租人的变更违反了相关规定,遭受权益损害的相关权益人可以请求公房管理部门或者直管部门撤销。也就是说,承租人变更在合法的情况下,具有承租人资格,具有拆迁补偿资格。
3、承租人去世或者外迁没有办理承租人变更的,要根据公房的实际居住和房租缴纳的情况综合衡量。承租人去世或者外迁后,原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公房并缴纳房租的,与公房管理部门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所以实际居住人具有事实上的承租人资格。
公房拆迁补偿一般情况下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进行补偿。
1、公房承租人购买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拆迁方按照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同时不再提供经济适用房。
2、房屋安置,拆迁方提供房屋,承租人继续承租房屋,公房的管理部门作为被拆迁人与承租人继续房屋租赁关系。
3、对公房承租人的承租权进行收购,将公房承租权益换算为货币进行补偿。
提示大家,基于拆迁维权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各家情况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补偿协议签署前后承租人死亡的,拆迁补偿权益的归属就有不同,不懂的一定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失时机,错过了法定的维权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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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腾退补偿款归谁
公房是指公有住房,而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归房屋所有人的,公房的房屋所有人是国家或者单位,所以房屋价值补偿款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归国家或者单位所有的。
好了,关于承租公房拆迁补偿办法和“公房”拆迁该如何补偿补偿款到底归谁所有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