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同命不同价这个问题,为啥人同命不同价啊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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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法院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同命不同价”将终结, 你怎么看
再有十余天,我们将告别2021年。盐城法院先行先试,统一同命同价,,特别值得点赞此时,最高人民法院又做了一件好事,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旋即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几乎全是点赞。因为,它将使得案中受损害人告别“同命不同价”的历史,实现城乡赔偿标准的统一。
为啥人同命不同价啊
同命不同价是由于愿意付你命价的主体对你的评价不同就像产品之所以称为商品就是因为它能满足人的需求同样的人,在不同的地方会发挥不同的价值
为什么人身损害赔偿会出现城乡“同命不同价”的现象
人身损害的赔偿案件,其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解释规定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户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户口人均纯收入作为标准来计算。大体上,同样情况下,按城镇户口计算,是按农村户口计算数据的两到三倍。
当初这样规定的道理,第一是多数情况下这样更接近其实际损失水平(城镇居民平均收入和消费水平要明显高于农村),第二,有很多案件,按较高标准计算后,肇事方根本没有赔偿能力,倒不如计算标准低一些更容易接受。第三,无论定什么标准,对于所有的人身伤害受害者,总是有些人亏点,有些人赚点,法律不可能针对所有的人定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计算方法,只能针对多数情况大致划分一定的标准。现在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分开计算,不少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喊“同命不同价”,假定都按较高标准计算,少不了会有些高收入人群也会喊亏。但是这样规定有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就是“同命不同价”。司法实践中,实际上很多案子并不完全按同命不同价的计算方式,有不少情况经请示批复已经按同命同价的方式计算。例如:同一个案件中,有城镇户口受害人,有农村户口受害人,可以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农村户口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在城镇生活工作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城镇标准计算。城乡结合部农村户口失地居民,主要收入和生活来源不是农业生产的,可按城镇标准计算。有些地区已经取消城镇和农村户口,统一划分为居民户口。可以预见,以后同命不同价的问题会逐步得到统一。2020年徐州能实施同命同价吗
只关心中轴线乐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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