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不给分户口犯法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为啥现在户口本不给分户了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户口不在本村,又占用村集体土地建房,这样做真的可以吗
户口不在本村,又占用村集体土地建房,这样做真的可行吗?
凡是这种情况,都是有钱有势的人才能做到,普通的农民是不可能的。在农村,尤其是在近郊区风景比较好的地方,有钱有势的人到这里弄块地皮,建个休闲的场所,前几年都是很平常的事。随说法律不允许,可事实上这样的事还少吗?
大家都知道,外地人到本村建房是法律上不允许的,就是农民本身要建房,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批,这几年农民建房审批宅基地也是十分困难的。但在事实上哪个村里没有外地人建的房子,而且这些建筑哪一处又不是超大面积,不是建在最好的地方?
法律严厉禁止,为什么村里的这些土地就会白白让别人占用了?农民只知道土地让外地人占用了,可怎么占用的,谁都不清楚。作为农民,只要不占自己家的土地,谁都不会去干涉。有些人就是抓住了农民的这种心理,就敢放开胆子,把本村的土地拱手让给别人。
这样的事情,如果没有本村人的许可,一个外地人敢到别人家的土地上搞建筑,天下根本就没有这个道理。本村的土地让外地人占有了,怎么占去的,给了多少钱,钱哪去了,恐怕谁都说不清楚。这些年,上面加大了力度对这些现象进行了清理,那都是一些影响极坏的典型事例,在一些普通农村依然还有很多。这种情况不合法,也不合理,但靠本村农民是无法解决,只能等时机才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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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分开了,土地确权的时候能分开确权吗
户口分开了,土地确权时能分开确权吗?
答案是:能。
为什么说能呢?下面我们还得要老话从谈!
我们国家现行的土地政策,就是以家庭联产承包制形式,以家庭为主体,其成员为个体。也就是说从家庭联产承包制之日起,每个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成员都是有分到土地的。在此过程中,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人多地少。耕地紧张的原因,地方的集体组织采取减人减地,增人增地的方法,来弥补耕地分配不足的缺口。但是仍然大部分育外人口和未成年人口没能分配到耕地。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农民为什么总说自家孩子没有耕地的原因。所以到二轮土地延包期后,结婚的人口其耕地面积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其本人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身份存档在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档案中。婚后单立户口,居住条件允许的,可能会跟父母住在一院内,或单立门户,父母会把一部分耕地分给孩子们耕种。那么依题所问,此种情况能否分开确权,在前面我之所以说可以分开确权。
既然是户口已经,合法有效的分开各立门户,是符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主体条件。
双方既然想分开确权,想必肯定是协商无异议后,才做出的决定。当然这是要依照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上的,地块,亩数,无差异前提下。来确定分开确权的耕地亩数在分前和分后的一致性。然后向村集体申请,经确认后,可以办理确权的相关事项程序。
对此您还有哪些不同观点不妨说说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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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现在户口本不给分户了
根据国家新颁布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村户口现在想要分户的话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的,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而且有些条件下是不允许分户的,即使到了派出所民警也不会办理分户手续,以下情况是不允许分户的:
第一种禁止独立子女分户,现在农村已经实行了一户一宅政策,所以独生子女在原则上是可以继承父亲母亲名下的宅基地房屋的,但是如果独生子女户口从父母的户口上独立出去的话,那么就违反了一户一宅的政策。
所以如果是独生子女户口,是不可能分户,除非父母逝世。
第二种需要拆迁的地方也是禁止分户,国家对农村投入的精力是非常多的,各种拆迁改造也非常多,所以很多地方都面临着拆迁。这个时候就有许多耍小聪明的人会来钻国家的空子,为了得到更多的拆迁补助款,有些人就会选择假离婚之类的方式。
所以国家也注意到这个情况,于是就明令禁止那些要拆迁的区域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进行分户的。
第三种未成年是禁止分户的,要想从自己的父母户口本中独立出去,那么第一条满足的条件就是要年满18周岁,如果没有满18周岁的话就代表着还没有成年,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很多事情是无法负法律责任。
第四种没有独立自主能力,在申请分户的时候,会调查经济能力,还有独立生活能力,如果不能满足的话也是无法进行分户的,很多农村的孤寡老人为了不拖累子,总是会把子的户口分出去,也有的不肖子孙为了不照顾老人,自己申请把户口分离出去。
这些都是不允许的,必须要有一个调查过程,证明双方都有独立的经济能力还有生活能力才会办理分户手续。
离婚后户口不迁出可以吗
离婚后户口迁不迁出看你怎么想。通常是这这个家都散了,还把户口留在那里干啥!甚至有阿尿都不朝那个方向的感觉。一般的是,再婚后,立即迁出。自己另有购房后,立即迁出。咸者,亲朋好友协商同意上在一起的,也可迁出。长期不近出,你前夫再婚,小孩上学,同在一个户口上。要是前夫再离后,又再婚了,现任女人也迁来了,那他那点不就成了女人户口收容所了吗!另外,还有一个不想迁出的理由,迟早我还会回到那个家,与前夫复婚。从此好好过日子
想结婚,家人不给户口本,该怎么办
题主,这个问题提的可不好!怎么说呢?哎,提的有点呆。
如果没有了你自己的户口本,那么,很简单,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补办一个就是了。当然了,这种情况只能办自己的那一页和户口本主页,其他人的你肯定是办不了的。
一切就是那么简单!何必为了这事苦恼呢?去办,抓紧时间去办。然后,嗯,让我们等着吃喜糖
结婚后一定要把户口迁到男方那吗
结婚与户籍没有什么关系,两个适龄处于未婚状态的男女只要满足法定婚姻条件,即可向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进入婚姻状态。但是结婚之后,公安机关出于户籍管理的需要以及配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需要,要求具备条件和政策,可以合并到任何一方(男方或女方)的,原则上要求合并到一起,即所谓“结婚并户”。但是要注意一下几点:
1、结婚后“并户”不是强制要求,可以迁到男方或女方中的任何一方并户,一般要求是实际常居地所在的一方。但是不并户也不违反任何法规,生小孩前可以不并户;
2、但是当生育了小宝宝要给小孩上户籍时,很多基层公安部门这时候就要求具备并户条件的一定要并户,再给小孩上户口,这样做是出于治安管理和计划生育管理的方便性的需要;
3、并户的先决条件一般是男女双方是同一城市的相同性质的户口,比如都是农户或都是非农户。一般如果男女分别是不同城市的户籍(哪怕都是非农城镇)、或同一城市的不同性质的户籍,结婚并不导致双方满足并户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不满足并户到一起的政策),这种并户依然要符合迁入地的入户政策,经过行政审批颁发迁移证之后才能并入迁入地那一方。
那么离婚后户籍怎么处理呢?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所以1.如果离婚依然同住一房的,可以留在原籍2.离婚后在该城市有房的,户口迁至新房3.如果将婚房分给了女方,她可以留在原籍4.迁回原籍5.也可以与前夫协商,暂时保留户口,等再婚后再迁6.也可以迁到单位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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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户口村里不给开证明该怎么办的呢
没有对方开具的同意接收当事人户口的证明,当事人是无法进行户口投靠的;建议当事人和户口迁入村的负责人协商解决此事(属于地方性政策,无法投诉);
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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