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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给男学生补课,发展成同居关系并怀孕,到底错在谁
我认为该名女教师全错,主要是:一错错在给男学生补课这是好事,但利用给男学生补课不怀好心,这就不对了。二错错在女教师不但是至少是30多年的成年人,而且职业较为特殊,男学生是个正在读书的未成年人、还没有走上社会,就被该女教师所拉下水,发生了两性关系,这是很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三错就错在该名女教师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以致怀孕同居不可自拔,如果头脑清醒认识到以前所做的事,会遭到别人指责,毁了自己也害了别人,采取相应措施终止苟且之事,也许结局会好得多。当然这名男学生虽然不懂世事,但可以把这种事情告诉家长,也有可能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在大清朝打胎犯法吗
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哪怕到了今天,我国还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堕胎违法;在清朝,堕胎更从来就不是一件违法的勾当。
即使在今天,每位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上任前,其对堕胎和持枪的态度都需要经过总统亲自审查并且公布。之所以会在大洋彼岸如此关注这件事,是因为作为一个具有清教传统的国家,美国对于堕胎的争议之大,直到现在也没有停止。
尽管基督教内部门派林立,但无论是天主教、东正教亦或新教,对于有一点却是基本一致的:人的“灵魂”是在卵子受精后14天时进入胚胎的,此时胚胎就是“人”,此后杀死胚胎就相当于谋杀。
这种观点在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的宗教改革后变得更加激进,加尔文甚至公开表示堕胎行为是一种不可补偿的罪。至于罗马教廷方面,前任教皇若望保禄二世更是在自己颁布的教谕里称:“胚胎自受孕之时,就具有人的生命(至少具有人性生命的潜力),因此必须得到尊重。”
因此,在深受基督教影响的欧洲和北美,堕胎是否合法一直是伦理学和法学所争执的最激烈的话题之一。
然而,在由儒释道三家文化构成底蕴的中华文化中,却罕有相关的讨论。
作为最有影响力的儒家,对堕胎问题一直没有详细的解释,也许是因为在儒家伦理纲常里不屑于讨论这些问题;而本土形成的道教,也对这件事语焉不详。至于舶来的佛教,尽管认为神识一投胎就算有生命,但受制于“出家人不得婚配”的戒律,对于俗世的影响也甚微。
此外,还有一个最核心的问题——由于医学的欠发达,使得古代的堕胎不仅危险,而且成功率并不高;随着现代生殖医学的发展,才使得堕胎变成了一件需要严格审视的问题。
您对堕胎问题还有什么独到的见解吗?欢迎在评论区和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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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已婚妇女弄怀孕法律后果
把已婚妇女弄怀孕属于侵害他人生育权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能性较小。但是,这种行为可能会触犯民事法律,造成严重后果,个人和家庭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主要的法律后果包括:
1.侵犯他人生育权。强迫或者欺骗已婚妇女怀孕,侵犯了其生育权,可能面临民事责任,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使用强迫手段或者欺骗手段弄怀孕,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违反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弄怀孕行为,侵犯了他人生育权,也违反了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会受到社会舆论谴责和道德谴责。
综上所述,强迫或者欺骗已婚妇女怀孕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社会谴责等多种后果。
代孕违法吗
你好,在我国代孕是违法的!目前我国允许的辅助生育技术有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两种。
有些妇女由于种种原因,辅助生育也无法帮助其受孕。要想怀孕只能采用代孕的方式。但代孕在我国是不允许的!遗憾的是,很多人居然不知道这点,包括律师!2001年8月1日,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代孕行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而且,代孕行为违反计划生育法,破坏我国的婚姻制度。1.如果代孕者是未婚生育,这本身就违反政策;2.如果是已婚未生育的代孕者,给别人代孕后就不能再为自己生育;3.生育过的已婚妇女代孕更是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让女朋友怀孕不负责犯法吗
方如果在怀孕之后男方不负责的话,报警也是没有什么作用的。但如果是因为男方强奸造成的怀孕,那么报警是有用的,涉嫌强奸罪,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代孕是什么意思属于违法行为吗有什么隐患
某些自由主义人,书读多就根本不知道现实是什么情况。天天说物化,什么叫做物化?把人当商品一样对待,当一个人类的眼角膜、心脏、子宫都可以拿来用金钱衡量的时候,就会在看不见的角落里有人因此丧命,当自由不被限制,那么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把人的身体或身体的一部分放到自由市场上买卖,只会导致富人对穷人的剥削,这种剥削不光光只是通常的劳动价值剥削,还是对肉体的剥削。代孕一事一旦放开,女性(特别是底层女性)将从人彻底演变成一个人形子宫”,子宫里则放着等待交易、被标注好价码的商品。代孕合法就是在开女性解放的倒车。
代孕本身和卖y一样属于对女性的剥削,让女性出卖身体物化女性。同性恋问题算是个人权利的问题,这两者差的挺远的,连支持这两者的人的zz立场都不太一样,代孕算偏右自由派了吧,同性恋婚姻算是偏左立场要求平等了。我国对代孕基本立场坚定,就是不合法,估计以后会严厉打击,也绝不是什么小圈子人玩的,国内必须严厉禁止。同性恋算是在边界地带,政府的态度也是很模糊算不上什么坚定不坚定的,如果国家偏左打方向盘比较厉害的话还是有可能通过同性婚姻的,我们国家又不是欧美基督教盛行,没有歧视同性恋的传统。同性恋通过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异性恋了,既不会发生同妻也不会发生同夫的事件了,而且同妻和代孕甚至没有什么不同,甚至更可怕不仅是剥削女性子宫甚至毁了女性的一生幸福,不要说这是同性恋的错,支持同性婚姻恰好就是为了避免因为世俗观和对同性恋的歧视导致同妻同夫的这一系列惨剧发生,一昧反对同性恋我只能说不过是打着反社会分裂的口号,实则只是想拥护自己异性恋才是自然规律的狭隘观念罢了。
其实代孕我是能理解的,至于关于国内合法化的争议性话题,我不评价,但我是持正面态度的。我是男生,我觉得如果是有人真的有这方面的需求,或者是家人本身有疾病及身体原因不适合生育的情况,去国外做其实无可厚非。咱们用不着一棒子打死。我个人认为只要在国内没有触犯法律,在国外选择合法正规渠道,我觉得就没什么问题。毕竟辅助生育生殖产业在东欧和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已经形成了正规化的合法产业链,人家花钱交易买服务,咱们用不着这么反感吧。
代孕确实有伦理危机,以前我们每一个人,大部分人,可以说我们是父母爱的结晶,怀胎十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以后,人类是从法律意义的父母双方拿出生殖细胞,在一个陌生人的子宫里,或是一个人工培养子宫里出来的,这种对社会结构也有很大的要求,不亚于克隆人之类。虽然未来真的可能真是这样。
1、代孕的确一定程度挑战了传统伦理,所以被部分保守人士和右派反对,但在女权主义的冲击下,传统伦理崩溃是必然的事。所以即便从维护传统伦理出发,反对代孕作用有限。总体来看代孕带来的伦理问题可以得到解决。2、代孕为有生育意愿的人提供了一条备用路径,对生育率暴跌的东亚地区意义重大。
代孕合法化为什么是对女性尊严的践踏呢?
1,从道德层面来讲,当出租子宫的那一刻开始,在心理上就已经把它当作了商品。
2,从实际发展的角度来讲,看似代孕收入很高,但是一旦合法化,这个高利润的业务必将形成产业,而妇女只是生产线,而资本的本质就是剥夺剩余价值,代孕者的报酬也会被压缩得更低,最终在成为商品的同时,依然在所得报酬上成为底层。受苦的是更多贫苦女孩,因为更廉价。
支持代孕的。我就想问作为生物学上的母亲,对自己怀胎九个月生的孩子和别人肚子里生的孩子,感情是一样的么?我再问一句,作为生物学上的父亲,自己妻子生的孩子和其他人生的孩子感情是一样的么?请真心回答。
没有第一次孕吐,没有感受过第一次胎动。没有去医院看b超里小小的身影。没有感受宝宝在肚子里开大脚。没有趴在肚子上听宝宝的胎心。自己生的孩子和代孕生的孩子当然不一样!代孕不仅会影响母子父子的感情还会影响家庭的和谐,婚姻的稳定。
代孕最大的伦理问题是国人永远无法接受的:物化人权。就是把人当作工具人去使用,在国内是永远无法通用的,类似的有:嫖娼。这就是最直接的把人当作一种工具使用,违反了国民“人人平等”的人权精神。那为什么国外会合法呢?国外的人伦,特别是欧美,并不是“人人平等”,而是”人人自由“,即,民众有权将自己当作工具换取费用,这是他们理解的”人权自由“。在中国,为了”人人平等“,国家可以动用国家机器捍卫”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一个人糟蹋人权。国外是动用暴力机构维护”人权自由“,只要国民自主客观的想要做什么又补违反别人的”自由“,基本可以”为所欲为“。所以代孕在中国永远无法得到合法化,就像嫖娼永远无法合法化一样。
价值观的问题,身体是人的最基本的尊严,同样是卖,卖劳动力比卖淫还是要有尊严一点的,卖淫比卖劳动可耻吧?如果这个共识都没有,只能说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没有道德了,代孕同理,代孕或者其他任何出卖身体与器官的产业,无论是否自愿,其实都是富人对穷人的剥削。当然所有人都是工具人,但至少现在富人只能直接剥削穷人的劳动力,还不能直接剥削身体与器官,因为身体是作为一个人最最基本的尊严。如果说人类社会只看利益,不在乎道德与尊严,那么当然一切都是可以买卖的,但人类社会想要往更文明发展,底线就应该一直抬高,而不是一再降低,代孕降低了人类社会的道德底线。
特别是生下来的孩子有问题,给谁呢?给买方,有瑕疵的孩子肯定不想要,就算勉强要了回去,能平稳长大?恐怕会立马被遗弃,或者被虐待。给代孕?本来就是买方找的代孕为什么要给代孕呢?但是也的确是从代孕子宫里出来的,给谁呢?谁都不想要。
代孕这个事情就和安乐死、克隆一样,即使抛开法律来看也存在很大的伦理道德风险。因为一旦放开,就会有很多底层甚至中层女性沦为精英阶层的代孕工具,这里面会有很多金钱下的自愿交易,但是也极容易出现为了利益强迫女性做别人代孕工具的黑暗勾当,哪个女性能确保自己不会成为受害者呢。就像石黑一雄在《别让我走》里面描述的那种为了给病人捐献器官而诞生的克隆人一样,当一群克隆人生来就知道自己的命运是被拿掉一个个器官然后死去,但是他们却和正常人一样有思想有感情,这种出发点基于人道的事情就变得极其不人道,也正是这种巨大的伦理道德风险使克隆人不被允许。代孕其实也一样,如果它合法了,也许就有很多边远贫困地区的女孩子从出生那天起就会面临着活着就是为了给有钱人当生育工具。还有那些因代孕产生的弃婴,他们会因为性别、健康很多原因被生物学父母抛弃,来到这个世界的他们就会面临自我身份认证和生存的很多困境,这些东西就和文学作品、电影里面的东西一样残酷。所以,希望代孕在中国永远也不合法。
如果代孕合法,女孩从小就是明码标价的商品,坐等生育成熟。如果合法,人贩子又多了大量买卖和交易渠道。如果合法,会不会有女人啥也不做,就等着代孕赚钱,然后造成供大于需,然后降价了??然后合法,有点钱的人都不愿意自己生育,那么所谓的我生你养你,母子连心这些还存在吗?用钱买来的“商品”,还可能不是那么令人满意,这些“商品”会怎么样?
代孕不会有精心准备的餐点,只会是跟养猪一样把一群孕妇关在一个非常简陋的房间里不允许出门,直到孩子生出来,而且移植怀孕生产期间,不论什么意外他们都不负责,就算孕妈因为生孩子死了,她们也不会负任何责任。想要有人照顾,想要更好的环境待产,行,给钱。仅代表我自己说下,如果我有钱,会考虑去国外代孕合法的地方代孕的。但是坚决反对中国代孕合法化,因为这不是一条正确的路。至于其他国家随便他们,如果他们国家能提供这项服务我作为消费者有条件的前提下会考虑买,就这样。
有妇之夫欺骗女孩并使其怀孕,请问违法吗
只要女孩年龄超过了14岁,就拥有了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只要是自己自愿,无论对方是有妇之夫,还是未婚,这件事情都不犯法。何况这样的结果责任并不全在对方,女孩自身也有很大的责任,自然也需要承担这样的后果!
首先女孩在婚前与人同居,在以前属于是不自爱的表现。现在的人们思想开放了,渐渐的接受了这一点,但并不表示她这样做就是对的。而女孩愿意婚前和男人同居,无论是爱也好,还是因为欲望,在这个过程中她都是有所收获的,自然造成的后果责任并不全在对方。
其次既然连对方结没结婚都不知道,就与对方同居,这就不但是不自爱了,而且还有点傻,否则又怎么可能连基本的安全措施都不做呢?又或者她早已打定了奉子成婚的打算,只是没有想到对方根本就不给她这个机会!
毕竟性爱是成年人之间的事,只要你自己做了,就应该承担起可能产生的后果。虽然有妇之夫勾引未婚的女孩有点可耻,但并不违法,何况未婚的女孩也该为自己的开放与无知付出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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