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政府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问题,以及和政府行为包括哪些方面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一、政府修路算不可抗力因素吗,可作为延期交房的借口吗
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房屋买卖属于商务合同,商务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非合同签订双方主观意愿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合同失效、违约,无法继续履行。
1、战争,这是不可抗力的主要条款。
2、不可预测的自然因素,如洪水、地震等。
3、政府或社会行为,譬如政策的变化、国家出现政权的交替等。所以,开发商由于政府修路这一行为导致延期交房是属于不可抗力,不能要求其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二、不可抗力为什么不能索赔工期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所以是不能索赔工期的。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暴雨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并不只有一种理解,关键在于区分暴雨事件的性质,而不在于天气现象本身:
第一种情况:如果属于施工工程所在地正常的季节性暴雨,则施工单位无权就此提起施工索赔。因为,正常季节性暴雨对工程施工工期和费用的影响已经包含在工程定额造价之内,也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属施工排水性质。
第二种情况:由台风引起的暴雨,此类情况应为不可抗力性质,因为台风雨属于台风引起的自然灾害性性质。因此,依照法律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此类情况可以索赔工期和非施工单位自有损失。其中,对雨水的抽排属于灾后恢复费用性质。
第三种情况:招标文件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等级以上暴雨也视为不可抗力,等同第二种情况,也可以索赔。
二、建筑工程不可抗力索赔原则是什么?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根据责任不同,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分别承担。详细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具体如下: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顾名思义也即没有办法阻抗之力,它的发生是人力所不能掌控的,所以在发生这就不可归咎于各方当事人的现象时,不可简单的让一方承担责任,需要发包方、承包方共同承担。造成人员伤亡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发包方的责任更重些。
三、环保停工算不算不可抗力
因环保停工不算不可抗力,因为这是可以预见的,不管是工业企业或是农业方面的养殖场,在规划设计建设时就要把环保问题纳入进去,针对生产废水的处理尤为重要,绝不能将没有达标的生产废水任意排放,若企业向环境排污,是要受到环保部门严重处罚的。
四、公司注销或被吊销属于不可抗力吗
不可抗力是指,因不可预见、靠人力无法避免的突发事件。公司注销,是公司自身意愿决定的,是公司自身可以控制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也是公司的可控行为,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不违法经营,不存在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其营业执照也不会被吊销,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公司注销或被吊销,不属于不可抗力。
五、国家对不可抗力的规定
1、因为不可抗力的事情是无法预测和控制的,因此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规定来处理这些事情。
2、例如,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国家可以通过减免税收、提供救济物资等方式来帮助受灾地区。
3、此外,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双方都无法预测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发生,因此需要规定相关的条款来规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4、是必要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非法责任造成的损失。
关于政府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