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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下来下一步该怎么办(工伤认定书下来给谁)

admin3天前2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工伤认定书下来下一步该怎么办,以及工伤认定书下来给谁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工伤鉴定下来了要怎么样找社保局拿钱

1、首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是公司发给的,是走劳动局社保基金里支付给你的。这个是你拿着医疗发票,鉴定费200发票、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以及劳动局一次性伤残补助申领表并公司盖章,然后打到个人账户的。(如果你是公司给你跑这些手续,那么就是公司给你)注意,这个费用如果你能出示证据证明你的实际收入,那么就是按照你的实际收入来赔偿的,如果你不能证明你的实际收入,那么劳动局就会根据你们公司给你交的社保费,平均12个月的费用来给你补偿,这个是相差很大的,所以要千方百计的证明自己的实际收入。

2、其次,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个是公司赔偿给你的,按照国家工伤赔付标准2015年是4360元/月乘以你九级伤残对应的补偿月数。然后公司财务给您出财务发票并加盖财务章证明你已经领到了公司赔付给你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然后办公室给你出具离职证明,还有劳动局申领的表,公司给你签字盖章,这样才能去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最后,有了上一步的各种证明,你才能到劳动局领取4360元/月乘以你伤残等级对应月数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4、这里要说明一下,我也不太清楚,如果你的工资高于4360元的国家标准该怎么赔,所以你最好亲自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去咨询,并领取一张工伤赔偿标准及流程的宣传资料,并领取各种你要填的表格然后公司盖章。还有,如果你是被开除,那么你还可以喊公司赔偿你工龄补助。

5、如果,你的所有都是公司帮你跑的,那么你最好也算也许公司赔偿给你的是不是和你该领的相差不大。

二、办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已经下来了,下一步该怎么做

1、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接下来便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了。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一、由政府提供的统一平台上得出的第三方较为公平的结论;也是批准因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退职的科学依据。

二、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供的正确结论也是合理调换因工受伤、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损害的劳动者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的科学依据。

劳动者因工负伤,劳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会有三种后果:

1、使劳动者可能永远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

三、工伤认定书下来了但是还没陪钱怎么办

谢邀。先不要离职。没做伤残等级鉴定(只要涉及骨折,一般最轻也会鉴定为伤残十级),会有以下几个影响:

1、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结束后,你再去医院检查、治疗、康复等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给你报销,单位也不会管,只有你自己承担这些费用。

2、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就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钱是在你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下来后,单位只要给你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登记,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支付给你这笔钱(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如果本人工资3000元/月,那这21000元钱你就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

3、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就不用支付给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按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标准是伤残十级:5607元×2个月=11214元,那这笔钱你也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

4、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不用支付给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按3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标准是伤残十级:5607元×3个月=16821元,那这笔钱你也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因此,你必须抓紧时间,按以下步骤操作:(1)让单位给你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2)鉴定结论出来后,让单位给你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登记,这样可以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领了(给你一个存折,钱打到折子里)。(3)把手头的工伤医疗费让单位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报销了(拿到报销款的话3-4个月左右)。(4)与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完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给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你去新单位报到。

四、如果工伤鉴定出来了,就必须去上班吗

可以拒绝上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申请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工伤书下来为十级下一步怎么办

劳动能力鉴定书下达之后,可以向社会保险机构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劳动能力鉴定书下来之后,即可按照鉴定结论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支付7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因此,收到十级伤残鉴定书,下一步是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前的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没有接我算的,应当同时结算。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应当向用人单位结算。

六、工伤鉴定以后,还有个二次手术应该怎样处理

1、一、如果劳动者在第一次工伤期间受伤,被鉴定为伤残等级,旧伤复发以后,还可以再次进行工伤鉴定;

2、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四十五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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