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方盖了公章生效,只要合同当事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符合法律法规等即可有效。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一、
合同对方盖了公章生效吗
合同对方盖了公章生效。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合同篇的有关规定,只要合同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基于完全自愿,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
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
2.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合同订立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
3.公平原则
找法网提醒您,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同义务。
三、
合同的订立有哪些内容
合同订立的内容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