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有,犯罪嫌疑人是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或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等等。
一、
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有什么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二、
取保候审后该注意什么事项
找法网提醒您,取保候审后该注意以下事项: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向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
之前办理过取保候审不可以二次申请吗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