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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的区别(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

admin5天前779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的区别,以及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一、责令辞职、撤职、解聘、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1、主要是行为实施人和实施方式不一样。

2、辞职——行为主体是劳动者,受体是用人单位。劳动者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交辞职。“责令辞职”是一种不恰当的行为,行为倒置,即用人单位责令劳动者辞职。责令辞职是用人单位推卸责任,降低用工费用的一种方式。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3、撤职——行为主体是用人单位,受体是劳动者。是用人单位撤销劳动者目前担任的职务,但双方未解除劳动关系。

4、解聘——行为主体是用人单位,受体是劳动者,与辞职向反。解聘分为依法解聘和违法解聘两种。依法解聘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多数情况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非法解聘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而强行终止的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经济补偿。

5、开除——行为主体是用人单位,受体是劳动者。一般是在劳动者严重失职、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等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切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自动续签,那到期的时候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吗

一、劳动合同自动续签,到期后公司可不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 1、满足劳动合同法可以直接解除情况的; 2、满足劳动合同法不可以直接解除情况的。 二、对于第1种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存在以下7种情况: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的。 上述7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提前通知劳动者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对于第2种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存在的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六)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七)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九)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十)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十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十二)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3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需要与劳动者协商,或者通知工会,或者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退工和退保什么区别

由于当月的社保费用是下个月缴纳的,所以一般情况下社保在下个月5号以后就可以退了(5号是每月社保经办的开始日期,结束日期是25号)。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的区别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的区别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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