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判决后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时间是判决作出十五日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强制执行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等。
一、
收到判决后多久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收到判决后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时间是判决之后一般十五日后。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判决之后十五日内无人上诉的,判决自动生效;法院作出的二审民事判决,判决作出即生效。
但是,当事人应在两年内申请执行,两年过后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若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就会裁定不予执行。
二、
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三、
强制执行的特征
强制执行的特征如下:
1.执行只是国家机关实施的行为。
2.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活动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
3.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具有强制性。
4.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