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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的区别)

admin3个月前128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经济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经济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以及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的区别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3年经济补偿金上限是多少

经济补偿金有上限,一是支付年限不超过12年,二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本人工资不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二、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标准是多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经济补偿金和买断工龄的钱是一回事吗

1、经济补偿金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基本上可以说是一回事,而且现在国有企业大部分都在08年左右改制结束,在46条规定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所以也不存在买断工龄的说法。

2、但是买断工龄也是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支付一定的数额,当然了国有企业也就不存在了,而买断工龄是国有企业在改制的时候,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差不多,一次性给劳动者的工资,如果是现在还说买断工龄的话,就与本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变成了民营企业,那其实就是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还有一种说法叫身份置换金,就是经济补偿金

四、2023年企业破产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1、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3、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4、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五、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的经济补偿金,未予全额支付。怎么索赔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的经济补偿金,未予全额支付,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文章分享结束,经济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和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的区别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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