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侵害责任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责任。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的认定为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行为有违法性。
一、
网络著作权侵害责任应承担什么
网络著作权侵害责任应承担:尚未构成犯罪的,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权利人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承担停止侵权行为,接受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作案工具和罚款等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二、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怎么认定
找法网提醒您,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如下认定:
1.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
2.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3.侵权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三、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诉讼时效规定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诉讼时效规定如下:
1.诉讼时效期限一般是三年;
2.期限起算时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超过诉讼时效的,侵权人依法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