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怎么办法,以及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的该怎么办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拆迁房屋补偿款太低怎么办
1、新《条例》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二、被拆迁人漫天要价怎么办
1、以公共利益的名誉强征强拆强占的。程序倒置,违法行政的,就按法律法规办,该撤的撤,该判的判,没有谁家指望拆迁能发家致富,倒是狗屁都没有的人从中谋取了私利,闹的不可收拾,各做好各人的岗位坚守,兽性大发完了,又嫌弃狮子大开口,没人动他们家的一砖一瓦,想开口多要没有哪前提。
2、总看到鱼肉百姓,剥削到露骨,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谁家愿意做钉子户,漫天要价的人出现,要么是拆迁方合理分配,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没有任何的瑕疵,公平公正的摆在那里,谁也没有例外。拆迁户还敢漫天要价,命都不知道咋逃出来的吧!多少无辜的生命在这场没有硝烟弥漫的战争中死于非命,熬死的,磨死的,经受不了折磨的。
3、有没有一种拆迁,别太离谱的掠夺,留点生存居住的余地,别为了点利益最大化没有人性的背后捣鬼。泯灭良心的压榨提取,真有这么残忍无比的类型,可别不信。
4、既然说法,就拿到大庭广众之下晒晒。谁承让了对方,谁多要少要啦!为什么互不成全,博弈于利益大小的时候,谁心里都有数。
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合理怎么办
1、(一)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
2、如当事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不仅对补偿方式、安置房屋面积、过渡期限等一般内容进行约定,而且对协议的标的物即安置用房的位置、用途也作了明确、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标的物具有了特定性,结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特殊性,按照对被拆迁人利益的侧重保护原则,《解释》将此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对该特定房屋的债权视为一种特种债权,该特种债权的优先权属于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也就是债权物权化。根据特种债权的物权优先效力,被拆迁人的债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排他性,拆迁人出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标的物补偿安置房屋给第三人的行为为侵权行为,即使第三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优先取得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第三人的物权变动也不得对抗被拆迁人的物上请求权。
3、(二)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第一,拆迁涉及地区广泛,拆迁纠纷数目庞大。城市化热潮席卷全国,从沿海地区到中西部省份,大大小小城市都在忙于城市建设,而土地资源的增值也刺激了地产开发,拆迁涉及地区非常广泛,全国各地拆迁纠纷数目也是非常可观的。
6、第二,拆迁涉及人数众多,集团诉讼和群体上访多,钉子户现象不断。
7、第三,拆迁纠纷复杂程度高,房屋不仅是老百姓赖以生活的物质空间,而且往往是最重要的财产。拆迁往往牵涉到被拆迁人的居住、就学、工作、就医、休闲等多方面生活条件,部分低收人和老弱病群体更可能由于房屋拆迁陷入赤贫状态,生活无着落,解决难度也很大。
8、第四,违法拆迁、野蛮拆迁造成纠纷积怨大、易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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