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不同有法律定义不同、行政主体不同和内容作用不同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可以过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可以审批,不可以转让。
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不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不同有:
1.法律定义:
《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2.行政主体不同:
《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
《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
3.内容作用不同:
《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规划的是大的方向的要点,比如地皮的用途,厂房还是住宅,绿化多少等。拿到此证之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证,才可以让设计院画图纸。
《工程规划许可证》要在图纸设计完之后,报送规划局审批,才能领取。是针对工程提出的更加具体的事项,比如层高,面积,主体结构等。
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以过户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可以过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针对某一建设地块所颁发的行政性证件其上面的建设单位指的是土地使用权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但是使用权可以合法转让只要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重新审批而不是转让。如果以上三种证件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发证单位盖章等确认无误的话,可以确定是依法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如果还不放心的,在成交确认书上一般会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如果时间已经到了,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当是已经签订合同的还有一点请注意,以上证件并不能证明开发商已经全额付清了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是证明土地出让金已经全部付清的有效证件。
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建设单位在工作日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