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伤情鉴定的流程包括相关机构介绍司法机关的委托;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核等。伤情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例本等。鉴定机构接到委托24小时内出具鉴定意见,3日内出具鉴定书。
一、
如何进行伤情鉴定的流程
伤情鉴定的程序是:
1.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5.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二、
伤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三、
伤情鉴定多久能做
伤情鉴定需要三天才能做,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