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的定义和区别是两者的实质内容不同、退还资金不同、违约处理不同等。定金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一、
定金和订金的定义和区别解析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实质内容不同。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3.退还资金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在对方违约时才可归还;
4.违约处理不同。订余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需双倍返还定金。
二、
定金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定金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定金订金哪个不能退
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定金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一方给付定金给另一方作为债权的担保,但是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订金则是一方当事人的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12364律师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