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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效力(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分类)

admin2个月前118

大家好,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效力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分类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包括哪些

1、一、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就是16岁以上18岁以下已经工作了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二、身体有缺陷(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心理有缺陷的人不算)以及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注:是间歇性),完全精神病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

二、如何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1、对于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按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对于不符合条件且不能补正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2、人民法院受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医学诊断、鉴定,以取得科学依据。申请人已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对鉴定结论有怀疑的,可以重新鉴定。对被申请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鉴定,并不是审理此类案件的必经程序。根据民法通则执行意见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当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可见,只有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才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医学诊断、鉴定。

3、对于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以此作为作出判决的基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作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在审理中,该公民健康状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意见。为被申请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确定代理人,并由代理人实施诉讼行为,有利于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作出正确的判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申请成立的,应当作出判决,认定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并为其指定监护人;如果认为申请人的申请没有根据或者根据不足,应当作出判决,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5、认定公民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关键在于对该公民是否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作出判断。根据民法通则执行意见的规定,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如果没有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不知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行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6、公民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没有近亲属的,经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可以由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证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指定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判决书应当送达起诉人、原指定单位及判决指定的监护人。

三、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力能力有什么区别,该怎么理解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该资格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不因自然人的年龄或者精神状态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故可以说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如此,尚在母腹中中的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吗?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民法总则》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比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即可。

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该资格便与自然人的年龄与精神状态有关了,并非所有自然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平等。《民法总则》中也根据年龄与精神状态将其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4、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其他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6、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为年龄方面的法律规定,精神状态方面必然也是能够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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