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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劳动争议仲裁情形是什么意思(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admin1个月前660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情形是,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等。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情形是什么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情形是: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适用劳动仲裁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情形的,适用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

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后多久出结果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后四十五日内出结果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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