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因为一些原因不能使法院的判决得以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时候,为了避免双方的财产遭受损失,按照规定是可以申请诉讼保全的,但是是会收取一定的费用的。那么诉讼保全担保公司收费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诉讼保全担保公司收费标准
(一)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二)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三)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四)担保优惠。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
二、
担保人的担保时效为多久
担保人担保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担保的期限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
担保物权诉讼都要准备什么
实现担保物权之诉:
(一)普通诉讼程序
普通诉讼程序要根据法律对诉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进行全面实质性审理,并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步骤进行。
(二)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
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能否顺利进行,除了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成就外,关键取决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争议”,如果有“实质性争议”,则将会面临转而寻求普通诉讼程序救济的结果,反而增加了法律救济的时间成本。但何为“实质性争议”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这是使用这一程序面临的最大风险。
为最大程度避免“实质性争议”的产生,需要当事人在交易之初,以及交易过程中做好全程法律风险的管理工作,除了法律文本的完整、准确、无遗漏外,还要做好履行监督工作,及时登记担保物权,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三)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
一般而言,除非法院发现公证文书内容确有错误,符合裁定不予执行的标准外,法院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更多的是形式审查,裁定不予执行的几率很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诉讼保全担保公司收费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保全的决定却往往关乎案件走向,以及案件胜诉能否执行到位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