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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2023最新规定离职补偿最高限额
1、一、劳动法新规定离职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5、《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7、(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8、(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9、(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0、(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1、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2、(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3、(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4、(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5、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6、(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7、(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8、(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9、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20、(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1、(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2、(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3、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4、离职时,如果用人单位是按照《劳动法》所规定的裁员的,最多是要支付离职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但如果是违反了《劳动法》规定而裁员的,就要根据相关规定的二倍进行补偿。
二、离职补偿金n+1什么意思,怎么算工资
1、离职补偿金n+1指的是根据工作年限来补偿工资,即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在补偿的额度上多补偿一个月工资,然后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8、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9、《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0、(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11、(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12、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13、(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4、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5、(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
16、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三、2023辞退15年以上职工新规定
1、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超过15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允许辞退!
2、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企业需要承担违法责任,并被重度惩罚,列入企业不良信用单位记录里!
3、现在很多企业不愿意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员工干了10年左右,就开始找油头开人,并让新人代替岗位,非常之垃圾,希望劳动监督部门可以根据实际修改劳动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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