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合同的问题,以及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方式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一、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网上能查到吗
查不到。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只会留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纸制合同备案。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般不会扫描这类合同信息上传到网络上。因为这是属于企业的隐私信息,不能对外公开。所以你是网上查不到的。你若想看可以带上律师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阅股权转让合同存档文件。
二、被强迫签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双方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不得出现胁迫、强制等行为,否则,订立的合同无效。被强迫签的股权转让合同,属于胁迫和强制签订合同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被强迫签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三、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1、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缴个人所得税一、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3、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4、因此,个人股东在股权溢价转让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转让费用)×2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二、法律还规定了不需要交税的特殊情况,1994年、1996年及199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三、你们公司未投入生产,应该没有未分配利润吧。或者说看财务报表上显示是亏损了还是盈利了。
6、如果是亏损就不用交,盈利了就得交,当然股利所得税率很高,是20%。
7、例如如果你们有10万的未收分配利润,那么现在全转出去,就是10*20%。而万分之五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印花税。
8、另外税局有规定,对于低于市场价的转让,税局要核定你们的实际个人所得而不会单看你们是平价转让就不交的。
9、所以你们最好等亏损的时候再转让,不然要交个税的。
四、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法全文
1、以下是《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暂行条例》的全文:
2、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活动,发挥股权市场的作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改革,制定本条例。
3、第二条国有企业股权按照下列情况进行转让:
4、(一)全额出售国有企业股权,实现退出;
5、(二)出售国有企业部分股权,吸收战略投资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6、(三)出售国有企业股权,解决企业内部产权层次过多、层次复杂的问题。
7、第三条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应当坚持“规范、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8、第四条国资监管机构根据投资项目及国家规划、产业政策等情况,审批股权转让工作方案;
9、国资监管机构可将股权转让工作方案招标方式招标。
10、第五条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二)标的股权的基本情况和所在企业的基本情况;
12、(三)转让的股权比例和数量及条件;
13、(五)股权转让的方式、方法及程序;
14、(六)成交后的过户等手续办理;
15、(七)股权转让过程的监督管理;
16、第六条股权转让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竞价、协商竞价、拍卖等方式。
17、第七条股权招标的公开竞价和拍卖方式应当在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上公告,并告知有意向的投资者。
18、第八条股权招标的协商竞价方式,应当向所列有意向投资者发出竞价通知书。
19、第九条股权转让的实际交付,在完成过户等手续后,由买受人向国有企业进行合法转让。
20、(一)依法代表所拥有的股权行使股东的权利;
21、(二)要求买受人支付买卖价格。
22、(一)履行与买受人订立的协议和合同;
23、(二)及时将转让股权的有关情况向登记机关和国资监管机构报告;
24、(三)承担因违法转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5、(一)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所有权或利益;
26、(二)依法代表所拥有的股权行使股东的权利;
27、(三)合法继承或转让享有的权利或利益。
28、(三)遵守划拨、转让股权时约定的各项条件。
29、第十四条买受人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备案,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和监督等活动。
30、第十五条国资监管机构和国家保密机关有权对股权转让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31、第十六条股权转让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给予处罚,恢复国有资产。
32、第十七条因违法转让股权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布线及电缆敷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规范中的第十条本规范施行后,原已制定的有关标准、规程与本规范不一致,以本规范为准。
34、第十八条国内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股权转让活动,适用本条例。
35、第十九条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原《国有企业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股权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废止。
36、第二十条本条例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7、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2015年6月10日起施行。
五、什么是股权转让担保合同
1、股权转让担保合同是,在股权转让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为了转让股权,在股权让与担保情况下,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以转让股权的方式提供担保所签订的合同。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之履行,将股权作为担保财产事先变更登记至债权人名下,并约定若未来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无法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对股权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进行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