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驰名商标需要满足的法律要求是该商标为公众所知悉,并且有作为驰名商标保护的记录等。申请驰名商标时要提交经营许可证和商标样本,以及受保护的记录材料等。
一、
认定驰名商标需要满足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认定驰名商标需要满足的法律要求是:
1.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2.具有一定的使用时间;
3.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4.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5.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
认定驰名商标需提供哪些材料
12364律师网提醒您,认定驰名商标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经营许可证、商标样本等;
2.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范围;
3.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材料;
4.其他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
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
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