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老人有继承儿子财产的权利吗,以及老人可以不把家产给自己的孩子吗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一、老人去世,儿子不在,孙子是否有继承权
1、男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因此,儿媳和孙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有,有权继承遗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3、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4、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6、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7、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8、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9、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0、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1、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2、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1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1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15、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6、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7、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18、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儿子坐牢没有赡养老人有继承遗产的义务吗
1、儿子坐牢没有赡养老人,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他也是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说他有继承老人遗产的资格。
2、但是具体的情况还要看老人的意愿和兄弟之间的协商,如果他坐牢了,本身也比较困难,那么也可以考虑按照法定的权利给予他相应的遗产
关于老人有继承儿子财产的权利吗和老人可以不把家产给自己的孩子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