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地期限届满时间由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其中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70年,承包合同中不能超过上述期限,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一、
土地承包地期限届满是多久
土地承包地期限届满的期限由承包经营合同明确约定。依《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约定。可见,土地的承包期不能超过规定的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归于消灭,承包方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的原则为: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是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三、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流程是: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以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找法网提醒您,发包方不得为承包方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