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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条件有哪些(刑事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admin3个月前572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刑事案件立案条件有哪些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刑事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一、异地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五、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

一、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十

二、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十

三、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

四、法院异地立案需要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2023年职务类犯罪立案标准

1、职务犯罪是指存在职务侵占这种情况,对于职务犯罪来说,职务犯罪他往往会对公司的一个利益造成损失,或者是对单位的一个正常的运行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所以职务犯罪立案的标准为贪污罪,达到3万元以上可以立案;

2、受贿罪,达到3万元以上可以立案;

3、职务侵占罪,达到5千元到2万元以上可以立案;

4、挪用公款罪,达到3万元以上可以立案;

5、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达到30万元以上可以立案。

三、具备什么样的举报条件公安就可立案

1、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需要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对报案、举报、控告、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3、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对接受的刑事案件正式开展侦查活动的合法依据,只有立案之后,公安机关才能对案件进行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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