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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案件定性的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对案件定性的审理注意事项)

admin1个月前87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对案件定性的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的一些知识点,和对案件定性的审理注意事项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定性错误属于什么法律错误

1、因为定性错误是指对于案件中的事实描述错误,导致法律的适用产生问题。

2、在司法实践中,事实认定是判决结果的基础,因此事实认定错误将会对判决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3、除了定性错误,还有其他的事实认定错误,例如定量错误和过失认定错误等。

4、因此,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需要特别注意确保事实认定的准确性,避免产生事实认定错误。

二、大家帮帮我:庭审中,书记员应该做的工作以及注意事项

1、我也做过书记员,当初和你一样,也非常的紧张,担心会出错。

2、初次担任书记员的人都会遇到一个问题:写字速度太慢,总觉得跟不上庭审速度;记录总担心不够,不知道什么错可以犯什么错不能犯;又因为紧张在审理过程中不好意思提出这个问题,最后是不知道从头到尾书记员记录的程序。

3、其实,我们分析一下,书记员庭审记录的法律作用是什么?书面记录主要是对庭审中当事人的陈述和法官的审理内容进行一个记录,因为最后都要当事人签字确认,所以笔录中的事实比较能真实的反映审理中的情况。特别是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可能要经过多次的审理,那对每次审理的记录进行查阅,可能比较全面的看到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法官的活动和事实认定。

4、而书记员做笔录的关键:一是尽量全面的反映整个审理的流程程序,二是真实反映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的陈述事实。书记员不能根据自己的主观意识随意改动当事人的陈述,特别是可能影响到案件定性的内容。

5、(1)看一看别的案件中书记员的庭审笔录

6、(2)开庭前准备阶段请教主审法官,请其在开庭前适当要求当事人放慢语速,相信大部分法官都能理解你的心情。

7、(3)书记员在开庭前要做的事情:核对当事人到庭情况和身份,有些地方宣布开庭和宣读法庭规则的事情也由书记员承担,这些东西比较简单,可以请教一下老资格的书记员。

8、笔录的格式是固定的,前面是一些内容,比如:开始时间、地点、到庭合议庭成员、到庭当事人等,这些资料是可以一开始就填好的。另外,一些开庭程序中的话语和事情是一定,比如: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信息,宣布法庭规则,接着简单陈述案情。之后当事人陈述阶段,先是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基本是念一下起诉状)。其中诉讼请求只要按照起诉状中原告的几点诉讼请求抄写一下,如果有临时增加的要注意。有关案件情况不用详写,写“略,详见起诉状正本”。

9、在记录中比较难的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特别是当事人的陈述语句,尽量以原话做记录,比如:被告说“我心里那个恼啊”,你最好不要记录成“我非常生气”,因为,根据每个当事人的身份和素质话语都可能不同,这种情况下做的记录,如果要多次审理,可能对当事人是否有过这样的表述会产生怀疑。另外,不要用自己平时记课堂笔记时的简写或符号。要逐字逐句记录,特别是当事人的讲话。

10、另外,适当的简写,比如:一个当事人说他某天做了一件事情,他把早上起床到吃早饭、搭公交、路上喝了瓶水这样的事都讲了一遍,你就要提炼出他话语中有用的部分记录下来。有些东西是已经认定过的,就不需要详细记录。

11、对当事人的话没有办法完整记录,但这些话又比较重要的,可以提醒法官让当事人再重复一遍。

12、每个当事人的话都成一段或一行。另一个人讲话,要另起一行记录,不能连接在一起。

13、在记录时表示名称时,可用当事人的姓表示。

14、(4)记录中难免有修改,在修改的地方,不要用消字液或修正液,也不要重重的涂成黑黑的一片。在写错的地方用笔划一道就好了,接着做正确的记录。

15、(5)对法官在庭审中的问话要记录清楚。对主审法官说的:“现在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阶段”等类似表示审理程序过渡的语句要记录清楚。

16、法庭对当事人举证证据的认定或否定意见要记录清楚。比如:证据1是原告提供的被告书写的借据原件一份,例:

17、主审法官(以下简称“张”)问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证据1你是否认可其真实性,是否还有异议

18、?张:原告是否有认可,是否有其他异议或补充

19、?张:本法庭宣布,原告提出的证据1:双方当事人均予以认可,均无异议。本法庭予以认定。

20、上面的话就要记录在案。上面的情况也可以记录成:

21、?张:对证据1双方是否认可,有无异议、补充

22、有时候在记录法官问话时的身份记录,也可以这样记录:“?张:”。不过这个书记员可以根据情况发挥处理。

23、(6)庭审结束后,在笔录中有陈述的当事人都要在记录上签字盖章。法官不需要。你要让有表述内容的当事人对你做的笔录进行检查,每个人只核对自己所讲的内容,当事人觉得有不一样的地方,让他就在记录旁进行修改,将他自己的意思写清楚。当事人不能对别人的陈述表示异议。核对无误的,在笔录最后一页写上:"记录无误"之后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用红色印泥在笔录上加盖手印,在签名处和每一处他的话语的地方,每一处都要。如果在记录中你有修改的,在修改处也要加盖手印。

24、(7)做庭审记录不能用纯兰钢笔墨水和铅笔、圆珠笔,只能用蓝黑或纯黑颜色的笔记录。最好多准备几支,以备所需。

25、暂时就想到这么多,祝你一切顺利,具体的情况请教一下资深的书记员。而且所有的事情只要放胆去做很快就会有感觉,只是胆小的只是想是不会有提高的。

三、旁听公审案件需要注意什么

我是刑事法官,只答刑事庭审方面的。首先,旁听者要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如果是外行人,只会觉得刑事庭审非常枯燥无味,即使运气好遇到电视上演的唇枪舌箭也听不明白。

其次,尽量选择中级法院的刑事案件旁听。

基层法院的刑事案件很多都是很普通、无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不能发挥水平的案件,即使旁听了也未必会感觉到自己有学到东西,想遇到一宗让初学者感觉有意思有兴趣的刑事案件还是要看运气的。

而中级法院的刑事案件大多比较重大,遇到有水平的辩护律师可能性也大一些,这时候如果案件本身又争议较大,就很有看头了。

同时,基层刑事案件中公诉人的口齿不清机会比较大,而且基层的刑事案件公诉人出示证据更随意一些,你旁听时未必能听得清楚公诉人读的证据内容,因而也难以深入了解案情。

有位同仁说直接看庭审笔录,我不知道其他法院的书记员记录水平如何,但我所在的法院有三分之二的书记员都无法如实记录庭审内容,所以庭审笔录完全反映不出法庭中双方发表的真实意见。

第三,一开始先多旁听一些庭审,初步了解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然后旁听自己感兴趣的案件时,可以注意:

1、起诉书的事实,以及被告人对事实提出的意见。

——初步了解案情2、双方对被告人的发问内容是否有针对性,你能否从他们的发问中初步感觉到他们发问的目的——初步归纳案件事实或定性上的争议焦点3、如果有突发事件,法官如何处理。

例如被告人或旁听席上的人员突然情绪失控,辩方突然提出比较让法官为难的要求,双方发言时有不当、过激言论或发生争吵,被告人突然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等等。

4、双方对证据是否有争议,各自的意见是什么——进一步归纳争议焦点5、当你通过双方在发问、质证的意见能够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后,再仔细听辩论阶段双方分别对自己的论点如何进行论证和评价6、最关键的:旁听完庭审之后,要不定期去了解该案是否有判决,判决结果和判决理由如何。如果完成以上步骤,至少对于控辩双方所争议的问题涉及的法律知识,你就能有大概的认识了。

四、定性研究包括哪些内容

1、定性研究的资料大多是文字形式的描述性(de-scriptive)资料,这些资料被称为软性的资料(softdata)。

2、其内容包括:文本资料、现场记录、访谈记录、官方文件、私人文件、备忘录、照片、图表、录影带等,这些资料提供有关场所和客观现象的厚实的描述(thickdescription)。

3、研究者搜集这些描述性资料时,注意了场所中发生的每个细节,假定场所中没有一件事情是琐碎或不重要的,并假定每件事情都可能是一个线索,以更广泛地了解所研究的现象。

关于对案件定性的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对案件定性的审理注意事项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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