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时间是算在判刑日期内的,羁押的刑期会抵扣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刑期。犯罪嫌疑人进入到看守所当中若是满足相应条件的,便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
看守所时间算在判刑日期内吗
看守所时间算在判刑日期内。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
进看守所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进看守所后可以取保候审。12364律师网提醒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
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对于非正常死亡的,还应经过当地人民检察院检验,并通报办案机关。在押人员死亡后,由看守所通知在押人员的近亲属领回尸体火化,没有近亲属的或者拒绝领回的,由看守所予以火化。
看守所在押人犯其他非正常死亡事故是指:
1.工伤死亡;
2.冻死、热死、饿死;
3.煤气中毒死亡;
4.食物中毒死亡;
5.药物中毒死亡;
6.看守所干警和住所武警打骂、体罚、虐待、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致在押人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