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司法鉴定要遵循的程序是司法机关对办案机关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受理,受理的需要收取鉴定费用,鉴定完毕后签发鉴定文书并归入档案。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一、
法律规定司法鉴定要遵循哪些程序
司法鉴定程序是:
1.司法机关审核办案机关提出的司法鉴定委托书、鉴定材料,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2.决定受理的,收取鉴定费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果决定补充材料的,会告知补充材料;
3.司法鉴定的实施,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4.鉴定文书的签发;
5.立卷并归档。
二、
司法鉴定的时效性是多久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找法网提醒您,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重新司法鉴定的理由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