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企业集团的含义及特征的解释(企业集团的定义)

admin5天前2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企业集团的含义及特征的解释,企业集团的定义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的区别

1、产业组织的“产业”范围较小,仅指生产具有密切替代产品或服务的企业集合。产业组织是指产业内企业间的市场关系和组织形态。这一概念包括两层含义:第一,产业内企业间的市场关系,是指同类企业间的垄断、竞争关系。它表现为产业内企业间垄断与竞争不同程度结合的四类市场结构,即完全竞争型、完全垄断型、垄断竞争型和寡占垄断型等市场结构。

2、它反映了产业内不同企业的市场支配力差异、市场地位差异和市场效果差异。第二,产业内企业间的组织形态是指同类企业相互联结的组织形态,如企业集团、分包制、企业系列等。这些不同的产业组织形态既根源于企业间技术关联的专业化协作程度,又取决于产业内企业间垄断与竞争的不同结合形态。

二、商业企业构成方式

1、通常情况下,按照组织化、体系化与社会化程度的不同,商业企业可以分一般性商业企业、商业企业集团、综合商社和商业连锁经营等组织形式。而在商品流通的实践中,以上不同的商业企业的组织形式经常是兼容和交叉的。

2、由于已经对一般性商业企业进行了介绍和分析,而对于商业连锁经营将作专门介绍,以下主要对商业企业集团、综合商社进行介绍和分析。

3、商业企业集团是指以组织商品流通为基本职能,以大型商业企业为核心,由不同经济部门和行业的若干法人企业,按控股、参股或契约关系结合而形成的一种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多种经营功能、大型而又稳定的企业联合体。

4、商业企业集团除了具备成员构成的群体性、结构的多层次性、集团核心的实体性、组织的稳定性、经营的多元性等一般企业集团的基本特征外,还具有一些个别特征:第一,以商业企业为核心企业。在我国,集团的核心层由专门从事商品流通的一个或数个大中型批发企业或零售企业组成。在以商业企业为主体的前提下,吸收生产、金融、外贸、科研等诸多领域的企业参加,形成多角化经营的企业联合体。在集团成员中,各种类型的商业企业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除资产关系外,商品购销关系也是一条成员之间联结的纽带。第二,以商品购销为主要功能。商业企业集团具有商品购销、物资流通、金融投资、信息交流、技术开发等多种功能,但以商品购销功能为主。第三,以流通网络为经济依托。即商业企业集团大都以商业中心城市为依托,利用经济环境优势,按经济区域和流通网络的状态构造自己的组织系统。

5、1(按股权组织结构的形态和集团内部支配方式的不同,可分为金字塔型商业企业集团和环形商业企业集团两种类型。

6、所谓金字塔型商业企业集团,是指商业企业集团有一个处于顶峰或核心地位、具有雄厚实力的大型控股公司,它以母公司身份控制着为数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在这些公司外围还有与核心企业以及紧密层企业有中长期优惠协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金字塔型垂直支配状的结构。所谓环形商业企业集团,是指由若干大型商业企业、金融机构相互持股构成企业集团核心层,股权呈环状(即找不到最终股东)。股票的互持成为强化集团整体性最基本的手段。出于一定结盟需要,核心层企业又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票,将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三、什么是国营企业啊

国营企业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基层单位,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处于骨干和主导地位;国有企业是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性质、产权清晰度、含义、主体和特点等方面。

四、企业集团的含义是什么

企业集团是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是现代企业的高级组织形式,以一个或多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大型企业为核心,通过产权安排、人事控制、商务协作等纽带所形成的一个稳定的多层次经济组织。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五、统一集团名字含义

统一集团是一家中国的大型综合性食品饮料企业集团,总部位于中国台湾。其名字"统一"含义如下:

1.统一:指集团致力于在食品和饮料领域提供统一的品质和服务,追求统一的标准和目标。

2.统一品牌:统一集团以"统一"作为品牌名称,旨在展示其产品以及企业文化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3.市场统一化:统一集团通过在市场上推出多种不同类型和品牌的食品和饮料产品,满足不同消费者群体的需求,使市场上的产品供应更加统一化。

4.全球的统一:统一集团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推广其品牌和产品,追求全球市场的统一和一致性。

综上所述,统一集团的名字"统一"体现了公司的愿景和使命,即在食品和饮料领域实现统一的品质、服务和市场。

六、什么是国有性质企业

1、国有性质企业是指由国家出资设立,并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的企业法人。这类企业的全部资本或主要股份归国家所有,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性质企业的行为。国有性质企业通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其经营目的是为了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而非追求利润最大化。

2、在中国,国有性质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有性质企业在法律上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和管理制度,例如需要遵守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以及接受政府的监管和指导等。

七、集团公司和集团有限公司有区别么

1、具有资格不同:有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的企业法人;集团是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运营模式不同:集团规模大,可以利用多个有限公司的资源。有限公司都是独立运作的,只要达到每年的预算即可;

3、风险承担不同:集团及其他成员单位不因其中一个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而承担责任,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全部风险。

4、含义不同(1)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二者意思是一样的,只是叫法不一样,义务也都一样。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从其定义中我们就能看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其资合性表现在: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缴纳股本的总和,股东的出资以现金及财产为限,不可以信誉及劳动出资,股东必须以自己的出资对公司负责。(2)集团的含义集团可能是“企业集团”,也可以是“集团公司”的俗称。企业集团是指由若干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在统一管理基础上组成的经济联合体,一般分为两种一协作型和从属型。协作型企业集团内所有企业都是平等的,其是由为商业目的而结合并统一管理的企业所组成。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成员则分为母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等。其中的母公司,也是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就是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法律地位为母公司,组织形态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除对子公司实际控制外,本身还直接进行经营活动。

5、集团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不能作为具体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以集团名义进行的具体民事活动、经济活动,其权利义务的最终承担者是集团总公司(母公司)或成员单位。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本文链接:http://jj.12364.com/jj/e8cf5369cfd074fa.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