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需要遵循的程序包括发布征地公告;征询村民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登记等。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一、
土地征收需要遵循哪些程序
征收土地的程序具体如下:
1.发布征地公告;
2.征询村民意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二、
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
找法网提醒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是耕地的,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
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征地不合法,可以依法要求退还土地,确认征地违法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征地合法,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合法,认为补偿不合理,无法满足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依法提起标准协调申请。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