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和破产清算的不同点及联系有前者为性质、法律地位不同、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联系在于两者的目的一样等。破产清算流程多久结束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一、
解散和破产清算的不同点及联系有哪些
解散和破产清算的不同点及联系有:
1.不同点: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2.联系:
(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
二、
破产清算流程多久结束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没有固定的具体期限,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剩余资产有多少,以及债务的复杂程度等因素。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破产。个体户及承担无限责任的组织,均不能申请破产。
三、
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破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