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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逮捕是不是就可以放人了呢(检察院不逮捕是不是就可以放人了呀)

admin1周前755

检察院不逮捕不是就可以放人了,还需要看公安机关是否需要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若是没有需要补充侦查的,则应当放人。提起批准逮捕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负责的。

一、

检察院不逮捕是不是就可以放人了

  检察院不逮捕不是就可以放人,人民检查院不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并不意味着对其进行释放,有可能会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二、

提起批准逮捕案件是谁负责

  提起批准逮捕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公诉案件当中的逮捕是人民检察院来做决定的,但执行逮捕的这项工作依然是由公安机关来完成。也就是说在整个逮捕的过程当中,由人民检察院发号施令,然后再由公安机关来完成检察机关的决定,可是,检察机关的批捕权也是受到司法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的。

三、

批准逮捕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一种书面文件,分为三份。找法网提醒您,第一联是存根;第二联为副本(入检方档案);第三联为原件,送交公安机关。每副对联的内容分为上联、正文和尾联:

  1.标题在文件顶部分为两行,标明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件类型;

  2.编号,表示标题右下角的文件编号;

  3.服务机构的名称。文本这部分是文件的中心,主要说明案由、审查意见、法律依据和决定内容。在文件末尾的右下角,注明文件制作的日期和年份,并加盖印章。在左下角,写下附件,包括文件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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