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的特征包括主体的特定性、客体的特定性、用途的限制性、福利性以及无期限性,宅基地之上如果建有房屋的,该宅基地使用权会随着房屋的继承一并发生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包括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收益和处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哪些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有如下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客体的特定性,客体只能是本集体所有的非农业用地。
3.用途的限制性:
(1)所建住房性质为自用住房,不包括工商业住房。
(2)宅基地应作为生活资料,而不能作为生产资料使用.
(3)不能用作农业目的,这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
4.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宅基地的使用不因户主的更替或某个家庭成员的死亡而失去。找法网提醒,由于房屋可以继承,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实质上也可以继承。
二、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宅基地使用权有如下内容:
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
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
三、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1)宅基地、房屋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2)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宅基地、房屋设有地役权的,需提交地役权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做出的生效决定书;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